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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12 17:04博客來書局

〔記者歐素美/台中報導〕一名就讀台中市私立新民高中1年級的男同學,頭髮約只有3公分長,卻被學校教官要求再往上理2、3公分,學生事後雖配合再將頭髮剪短,但家長很不服氣,質疑髮禁不是解除了,而且孩子的頭髮並不長,學校教官的要求很不合理;新民高中生活管理組長余俊慰表示,學校並不會因服儀不合格就處罰學生,只是要求學生自主管理,要展現年輕朝氣。

家長表示,其孩子就讀新民高中1年級,頭髮一向都理得很短,但博客來網路書局最近校方進行服儀檢查,全班51人竟有約20人不合格,其孩子即其中之一,但他的孩子頭髮不到3公分長,也未染未燙,認為髮禁早就解除,校方如此要求很不合理,事後孩子雖配合再將頭髮剪短,但身為家長,他很不服氣。

新民高中生活管理組長余俊慰表示,該名家長曾打電話到學校反映該問題,因不肯提供詳細的資訊,校方也難深入了解處理。

余俊慰強調,教官進行服儀檢查,主要是希望學生能自主管理,不要披頭散髮,頭髮長度不要遮住五官,不要染髮傷害身體,以展現年輕朝氣,就算學生服儀不合格,校方只會勸導,不會因此處罰學生,學生不會有任何權益損失。

教育局深入了解後指出,校方表示,根據該校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」規定,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,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,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。

針對學生髮式規範,學校樂意與家長及學生進行溝通,即時解決個案性問題,並將透過公開場合再次向學生及教職員們宣導學校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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