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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低收入戶男子因欠錢找妻子朱姓女子當人頭借人買車,但對方購車後未依分期付款繳款,車貸公司催討不成,尋無車輛去向,對朱女夫妻及該友人提告加重詐欺罪,彰化地院判兩人分別6月及9個月有期徒刑,夫妻現上訴二審,若維持原判夫妻將入監服刑,兩名未成年子女恐無人照顧,彰化執行分署目前通報社會局追蹤,避免無辜孩童流落街頭。

朱女因積欠319筆牌照稅及交通違規罰鍰共計15萬餘元,彰化執行分署發現該欠款是朱女名下2015年出廠的ALTIS車型汽車所滯欠,執行人員原本到朱女家中準備查封該車,但朱女丈夫表示,2015年初向友人借款2萬元,但同年5月間借款利息無力給付,友人便介紹朱女夫妻辦理分期付款給他人購車方式,取得現金以抵償2萬元債務。

博客來網路書店 朱女聽從指示出面借車貸73萬9000元並由老公擔任連帶保證人後,實際車主給付訂金1萬元牽車後,交付現金5萬元及空白車輛讓渡書給朱夫的友人,朱夫因此不用還2萬元債務,但車主僅代朱女支付12期分期款及第13期部分分期款項共計3萬1200元後,未再付任何分期款,朱女夫妻及該友人因此被提告加重詐欺罪。

彰化執行分署指出,夫妻僅為2萬元利益而遭重判,雖情輕法重,但提醒社會大眾勿因小利而以身試法,以免悔不當初。
朱姓女子被當人頭買車,未繳車貸被依加重詐欺罪判刑9月徒刑。圖/彰化執行分署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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